5月11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根据《关于成立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的通知》(东机编〔2021〕38号)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原下属事业单位东莞市不动产交易所划入该局管理,并更名为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
同时提到,“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印章已启用,原“东莞市不动产交易所”印章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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