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缴存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随时随地使用账号密码或者刷脸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包括广东省内各市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房,省外购房还贷提取暂不能网办),办理时限为T+3个工作日。
1、本市公积金贷款
【资料图】
申请材料
无需上传。
办理流程
下面以网厅为例进行展示,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类似。(微信公众号入口:关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办事服务”-“查询办理”)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 www.gdzwfw.gov.cn)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dggjj.dg.gov.cn/)登录进入网厅主页。在菜单栏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管理-本市公积金还贷提取。
界面会弹出《业务须知》,阅读后点击“已知晓并同意”,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界面的“提取档案信息”中会显示申请人借款合同、房产地址等信息,申请人点击选择本次要办理提取的房产后,系统将自动查询出“档案详细信息”及“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实际提取额处”填写金额(不超过本次最大可提取额),点击“提交”,点击“人脸识别验证”,通过手机扫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即完成办理。
02、本市商业贷款、省内外市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
申请材料
①信息互通的(即系统能获取商业贷款或外市公积金贷款档案信息的)
无需上传。
②信息无法互通的(即系统无法获取商业贷款档案信息的。注意:外市公积金贷款不互通的暂不能网办)
首次提取:借款合同、近三个月还款流水(首次提取的至少有1个月还款流水);
再次提取:近三个月还款流水。
办理流程
同样以网厅为例进行展示,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类似,可以此作为参考。
登录网厅后,在菜单栏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管理-非本市公积金还贷提取。信息互通的操作步骤与上述本市公积金贷款的类似,不再赘述。
商贷档案信息无法互通的操作步骤:
如信息无法互通且为首次提取的,需先点击“新房产首次提取”进行建档。
进入建档界面,填写*号信息后,点击“借款查询”,手机微信扫码进行签字确认并提交。
系统将自动查询出“借款详细信息”及“提取信息”,申请人补充*号信息后,点击“上传附件”,把借款合同和近三个月还款流水上传至系统。
上传完成后,返回原界面,在“实际提取额处”填写实际提取额后,点击“提交申请”,通过手机扫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即完成办理。
如信息无法互通但是再次提取的,先在“提取档案信息”处点击选择本次办理提取的房产,然后点击“信息查询授权”,手机微信扫码进行签字授权后,点击“获取信息”。
系统将自动查询出“档案详细信息”及“个人信息”,申请人在“实际提取额处”填写实际提取额后,点击“上传材料”,把近三个月还款流水上传至系统。
上传完成后,返回刚才的界面,在“实际提取额处”填写实际提取额后,点击“提交”,通过手机扫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即完成办理。
温馨提示:如遇特殊情况(如:系统获取信息与实际不符),请携带相关业务所需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专区或我中心各办事处(石龙、常平、塘厦、虎门)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