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对进一步明确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和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程序公开征求意见。
该公告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业主参与业主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资料图】
各位市民:
为规范业主大会及其筹备组的运作,进一步明确我市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和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程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业主参与业主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信函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大道下桥段283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与租赁管理科,邮政编码:523112;
二、电子邮箱:dgszjj-wgk@dg.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业主参与业主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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