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要闻】重要提醒,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来源:东莞阳光网时间:2022-06-29 06:05:00

注意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将被严惩!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的《关于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提醒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近期,我市出现了多起缴存职工提供由不法中介协助伪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结婚证、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虚假材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案件,对于违规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坚决逢疑必查,查实一笔处理一笔。其中,部分案件已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拘留等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告提到,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其纳入信用管理,限制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对已提取资金的,应全额退回,逾期仍不退回的,公积金中心依据不同情节,可以责令退回、函告当事人单位(主管行政机关、行业协会)、通报社会,涉嫌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资料图)

为此,请各缴存职工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绝不能轻信中介机构声称可以提供资料办理提取的谎言,切勿上当受骗!

据了解,目前,东莞职工及其配偶可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

(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另外,以下情形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离休、退休。

(四)出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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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暂停公积金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6月28日20:00起,暂停各自助服务渠道的业务办理及查询,7月1日8:30起恢复。

2、6月29日起,柜台暂停受理批量租房提取业务。

3、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办事窗口、各办事处及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办事窗口将暂停各项业务办理及查询,可提供业务咨询。

温馨提示:请在暂停服务时间前完成未办结的业务。否则,未办结业务需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处理,待结息完成后再重新办理。

关键词: 东莞阳光网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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