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科技产业新城、小学……东莞这些地方将有大变化!来看看都在哪里?
塘厦
5月7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塘厦镇石潭埔社区科技产业新城(一期)产城融合更新单元前期研究报告送审稿批前公示》(下文简称《批前公示》),东莞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头雁计划”第一批单元中塘厦镇石潭埔科技产业新城单元有了新动态。
据《批前公示》,石潭埔社区科技产业新城(一期)产城融合更新单元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片区,北至塘清公路,南至鲤鱼塘水库北侧,西临东深公路,位于从莞深高速西侧,紧邻东深公路、塘清路。
更新单元属于东莞市的东南临深片区,功能定位为对标深圳的现代产业发展集聚区,在镇总规中位于凤凰岗组团东北部,规划定位为以特色工业区、中高档居住为主的组团。
更新单元53.12公顷(796.80亩),北侧以塘清路道路中心线、现状河道、建业路道路中心线为界,西侧以东深公路道路中心线为界,南侧以规划环市东路道路红线为界,东侧以现状权属为界。
单元范围内现状基本为建成区,以工业用地为主,涉及少量三类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工业用地面积43.47公顷,占比81.83%;居住用地面积2.68公顷,占比5.04%。单元范围内企业类型以制造业为主,企业规模较小,现状厂房质量较差;现状配套设施落后,片区风貌欠佳。
《批前公示》提到,依据总规、近规、工业保护线等上位规划,确定单元更新模式为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更新方向为产城融合类。建设用地50.51公顷(居住R2用地11.75公顷,工业M0、M1用地22.25公顷,其他用地16.51公顷);非建设用地2.61公顷(包括水域、园地等)。公共设施实施含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36班小学、社区公园及消防站等。项目以产业优先、功能配套不断完善为原则,分四期实施。
《批前公示》提到,为集约节约土地,将公共绿地与体育用地复合设置于鲤鱼塘水库北侧,营造舒适宜人的滨水空间。考虑消防站交通组织及用地规模,调整消防站位置并将其等级由二级消防站调整为一级消防站。对用地规划布局及道路路网进行微调。
凤岗
日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凤岗镇雁田村雁田投资有限公司中部居住改造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批复结果公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凤岗镇雁田村雁田投资有限公司中部居住改造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改造后,主要用于二类居住用途,也将建配套小学等公共设施。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东莞市2017年度第2批次“三旧”改造单元计划,东莞市凤岗镇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位于凤岗镇雁田村镇田中路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据《凤岗镇雁田村雁田投资有限公司中部居住改造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方案》,改造项目所在地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11734,位于凤岗镇雁田村镇田中路,用地总面积7.8823公顷,其中标图建库线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7.6547公顷,标图建库线外“三地”面积0.2276公顷。标图建库线内集体建设用地中,有合法用地手续的6.6123公顷,无合法用地手续的1.0424公顷,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后,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标图建库线外“三地”面积0.2276公顷为集体农用地,另行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由改造主体一并实施改造。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20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凤岗镇雁田村集体经济组织自1988年开始使用。原有建筑面积113589平方米,容积率为1.48,部分已拆除平整。
改造方案提出,改造地块中需将1.042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后,连同有合法用地手续的6.612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共7.6547公顷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0.2276公顷集体农用地另行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由改造主体一并实施改造。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签名同意。改造地块涉及的“三地”已按规定落实征地补偿,被征地村集体经表决同意不再举行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
东莞市凤岗镇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民主表决同意,与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按40%:60%比例共同出资组建了东莞市雁田投资有限公司,并按表决通过的公司章程参与对公司的运营与管理,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该项目的改造开发收益由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与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在东莞市雁田投资有限公司的占股比例分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村民对补偿安置无不同意见。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7.654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同时完善0.2276公顷集体农用地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由东莞市凤岗镇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与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改造,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的东莞市雁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开发主体,对改造项目实施一级、二级联动开发。
改造后,该宗土地中4.4825公顷用地将用于二类居住用途,容积率3.43,总计容建筑面积15.3716万平方米。根据城乡规划要求,该宗土地中3.3998公顷用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包括2.4615公顷R62小学用地;0.1308公顷的Gl公共绿地;0.8075公顷的S1道路用地,由项目改造主体实施改造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完成后根据市相关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及镇畋府监管协议安排进行相应的管理或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