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住房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重点围绕稳市场、强安居、优环境等三方面谋划东莞住房发展工作。其中,东莞将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并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等5镇试点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符合这个要求可入读公办中小学
《规划》提出,将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按照有关政策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入户人才子女,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就读公办中小学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中小学。
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可购买完全产权
《规划》提出,将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户籍居民和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人才供应,通过定向分配和公开抽签分配方式,解决东莞市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和后顾之忧。共有产权住房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等5镇试点建设,按照市场化商品房模式进行建设和销售,按照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原则,公开出让土地。
实行“限房价、控地价、定品质、定配建”出让的住宅用地,配建房源以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低于80%。承购人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政府指定接收单位(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可进行销售,承购人可以通过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如国家、省调整有关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情况,再结合东莞实际需要调整相关产权处分政策。
针对性规划片区住房规模和布局
《规划》分别对城区、松山湖、东部产业园、东南临深、滨海湾、水乡等六大发展片区及各镇街的住房规模和布局提出针对性规划安排。
其中,滨海湾片区要以滨海湾新区为核心,加大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支撑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建设成为高品质智慧湾区新城。规划期内,滨海湾片区筹建城镇住房9.45万套、供应8.36万套,力争供应住宅用地面积267公顷。
水乡功能区要以水乡新城为核心,稳步推进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加快TOD开发,完善设施配套,不断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建设成为现代生态居住组团。规划期内,水乡功能区筹建城镇住房4.60万套、供应3.99万套,力争供应住宅用地182公顷。
(记者 张忻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