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成员单位,各建设工地:
近期,专班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建设工地防疫管理仍存在漏洞和隐患,有的防疫措施仍未落细落实到位,为进一步从紧从严精准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参建各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参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设立防疫健康管理小组,配备若干名健康管理员,专职负责每天对工地的出入口、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员工食堂、公共卫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等防疫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参建人员每天健康状况,建立“一人一档”和每天防疫检查台账。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提醒相关责任人员立即改正, 并将相关情况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要赋予健康管理员处罚权和防护物资调配权,确保健康管理员的权责分明,确保项目各项防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严格实施封闭管理。本轮疫情结束前,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三区”都设在工地围墙内的项目,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不统一设在工地围墙内的,要就近搭建或租赁办公和居住场所,实行相对独立封闭管理,并安排健康管理员值守。封控区内的工地所有人员不得外出,确保“足不出户”。管控区内的工地所有人员在集中居住点和工地“两点一线”范围内活动,不得外出。防范区和非疫区的工地工人,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工地的,须报告外出事由、行程路线、往返时间,并经工地健康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外出期间不能前往有疫情风险场所,返回工地后健康管理员要详细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并进行全身消杀和核酸检测一次。本土疫情结束后(以相关部门宣布本市全部为低风险地区为准),建设工地仍需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即查验入场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严格消毒等入场管理措施。
三、落实集中居住管理。工地人员集中居住区有条件的应设立在工地围墙内,并与办公区、施工区分开设置,要按要求设置独立的居住隔间,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每间居住人员最多不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房间内通风。对集中居住区设在工地围墙外的,原则上要相对独立集中,可搭建板房或租赁整栋房子,没有条件的可租用若干层办公和居住,但要加强与其他租户的隔断,不串门、不扎堆,并加强日常消杀,每栋或每层都要配备一名健康管理员。
四、加强重点人员进出管理。本土疫情结束前,建设工地须严控人员外出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避免直接接触。对居住在工地围墙外的参建人员应严格按照住所、作业点“两点一线”要求,分组安排专人管理,有条件的工地可安排专车接送。没有集中居住的监理、设计、勘察、第三方检测、监测机构人员和新进场工人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等手续后,符合要求的后方可进场,并做好登记。对工地外出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保安、厨师、采购人员等),每个工地要明确1名健康管理员来监管,对每天外出人员名单、外出事由、行程路线、往返时间、健康状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外出人员返回工地时,要进行体温测量和严格消毒,提倡当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工地内厨师、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重点人员还须进行核酸检测“一天一检”。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的接触,施工单位可在工地大门口设立独立的休息室(带洗手间、配备日常防护和消毒用品)供运送建材物资的司机暂时休息;配送、快递、外卖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区、生活区,工地应在进出口附近设立物资交接区,安排专人交接派送,对于可进行喷洒消毒的物件,应进行消毒后派送。本土疫情结束后(相关部门宣布本市全部为低风险地区),建设工地仍需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建工地每周对保安、厨师、采购等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其他人员按照10%的比例进行核酸抽检。
五、强化临时医学观察点管理。建设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出入口均应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观察点应设立在易于管理、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设立醒目的“临时医学观察点”标识,并设立警戒,避免其他人员误入。观察点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座椅、医疗废弃物收纳桶等。工地要加强对临时医学观察点的日常管理,保持干净整洁和通风,不得堆放杂物,经常进行消毒处理。
六、加强工地人员健康管理。建设工地应建立项目部、施工班组、个人三位一体的健康管理体系,工地健康管理员要负责每天监测项目管理人员、工地工人和后勤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并管理外出和外来人员的健康台账,做好工地健康教育宣传,督促班组长跟踪落实班组人员行程记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措施,对发现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发热、干咳、乏力、鼻塞、咽痛、流涕、肌痛、腹泻、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应及时报告工地健康管理组,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送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就诊。
七、加强推进疫苗接种。参建单位继续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60岁及以上参建人员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参建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参建人员接种加强针,尽快组织工地内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人员接种加强针。
八、强化工地应急处置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要求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五种场景”(出现涉疫风险人员、出现一般发热症状人员、出现疑似病例、出现确诊病例、工地纳入封控管控区域)应急处置措施、流程,切实提高工地应急处置水平。
东莞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