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置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儿,很多人倾尽积蓄买套房子,最为期待的肯定是能早日入住新居,田女士却遭遇了尴尬事儿,一套商品房买了十多年却迟迟无法入住,原因是因为房屋外墙存在严重质量渗水问题。事情还要从2007年说起,当时田女士夫妇看中了南城一楼盘的商品房,于是就决定买一套。
2008年底,就在田女士一家准备乔迁新居的时候,却发现了房屋外墙存在质量问题。田女士随即将这一问题反映给开发商,开发商派人检查后,并对房屋墙体进行了维修。谁知,过了一段时间后,田女士在维修过后的外墙上,又发现了一个新的渗水点。开发商再次对新的渗水点进行了修补。
从此之后,这种“缝缝补补”的维修就没停过,这一修就是十年之久。开发商对外墙渗水问题一直在积极维修,也是田女士迟迟没有采取维权行动的一个主要原因。2018年3月,田女士请了一位专业维修师傅对外墙进行检测,维修师傅认为外墙整体防水存在问题,建议拆除整面外墙重新修筑。
田女士将这一建议反馈给开发商之后,开发商将外墙拆除重建并重新做了防水处理,这堵外墙就没再出现过渗水问题。但鉴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自己十年无法居住,田女士找想开发商能有个认错的态度,可没想到开发商却语出惊人,一句“维修十年很正常”的轻飘话语,彻底激怒了田女士。
盛怒之下,田女士找到律师李卓颖,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索赔房屋维修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多项损失共计五十多万元。2019年3月,法院对这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田女士以被告未能交付合格商品房,导致长达十年未能入住为由提出赔偿诉求,庭审中,被告却以房屋渗水问题是田某自行装修导致的,否认了原告的说法。
法庭调查过程中,法官也询问了原告是否可以提供相应的鉴定报告,证明房屋质量问题确系房屋交付时就存在,但由于原告无法提供,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一审判决下达后,原告不服遂提起上诉,并对房屋工程质量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被告交付房屋确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2020年,经过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给原告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同时鉴于被告一直积极配合原告维修房屋并耗费了大量资金,最终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七万多元。
在此,律师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委托第三方修缮问题房屋期间,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相关损失,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在这里,希望开发商能够重视房屋工程建筑质量,出了问题也要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去解决,毕竟老百姓买房置业不像菜市场买菜,这可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大事儿。
(记者:李江华 刘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