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小区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
工作指引的补充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建局、房管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商务楼宇责任主体:
为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54号)要求,现对全市物业小区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物业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3月15日12时至3月21日24时,全市所有物业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全体住户非必要不外出,非住户不允许进入物业小区。全市所有物业小区在出入口设立卡口,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投放垃圾、就医购药、购买生活必需品外,其他人员不允许进出小区。对进出人员(含车辆司机、乘客)逐一落实健康码必扫、行程卡必看、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措施。小区住户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进入小区。严禁外卖、快递、投递等进入小区。
二、商务楼宇使用实施严格管控。3月15日12时至3月21日24时,全市所有商务楼宇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商务楼宇内所有企业(单位)一律居家办公。属地镇街(园区)商务楼宇责任单位要通过在商务楼宇大门等公共区域张贴海报(提醒信息)、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楼宇内企业(单位)人员发布当前防疫政策信息,提醒群众自觉参与防疫;全市商务楼宇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防止人员擅自进入;属地镇街(园区)商务楼宇责任单位必须每天做好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实施的单位,或不配合落实本市防疫措施的人员,立即报告村(社区),由村(社区)“三人小组”到场处置。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5日12时实施至3月21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本通知内容与《关于发布物业小区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事宜继续按《关于发布物业小区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5日